为规范团学联内部财务制度,促进团学联日常经费支出合理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秘书部负责团学联财务管理,团学联经费支出由秘书部负责初审。
二、各部门在开展工作前,应首先填写活动经费申请表、写好预算报告并交至秘书部,由秘书部初审并交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批准,再由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交学院分团委书记批准,各部在得到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开展活动时应注意节约开支,具有成本意识、效益意识,因私开展活动所用经费概不报销。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人须将经费使用明细单以及相关资金支出票据一并上交秘书部。
三、非正式活动的各项经费,先向秘书部说明后,再以申请书形式征求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及分团委书记的意见,一切未经申请的经费概不报销。
四、经批准的开支以发票形式交至秘书部,发票后面必须有经手人签字,经秘书部、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共同签字后由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在每次例会结束后上报分团委报账,所有要求报销的经费必须有相应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五、未经主席或分团委的批准而在外复印、打印所花费用,概不报销。
六、每次活动完毕,主管部门须向秘书部递交详细活动记录、预算落实情况报告、发票、财务流向明细表。
七、各部门不得私自收取各班钱款用做活动费用,如需收取必须征得学生会主席同意,并应附有财务流向。
八、活动赞助使用规定:
1、团学联各部无权自行以团学联名义与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洽谈任何活动。各种涉及活动赞助和团学联回馈活动的情况,必须经过学生会主席认可和授权方可进行。
2、团学联外联部可以以团学联名义与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合作,所得经费不得自行留存或使用,必须上交学院,由学院做统一调配安排。主席视具体情况进行经费分配。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适用于文理学部团学联各部门,由文理学部团学联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附: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文理学部团学联学生活动经费申请表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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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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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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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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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开支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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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加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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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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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分团委副书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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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团委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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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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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秘书部存档,一份本部门留存。要求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不得涂改。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