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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学部关于试卷命题、批阅及存档的操作规范及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5-01-04   来源:文理学部   
 

  (讨论稿)

  一、 试卷命题操作规范:

  1.试题命题及提交流程

  命题教师→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学部教务人员→教学副部主任→印刷部门

  2.命题教师

  必须按照学部和系部要求的时间节点,将等质等量的A、B卷(回形针别好)和评分标准(订书机装订好)分开提交给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并认真填写试卷流程表。命题教师本人对AB试卷和评分标准的质量负完全责任。

  3.系主任(教研室主任)

  系主任(教研室主任)负责按试卷清单收齐本系部、教研室的试卷和标答,并承担试卷检查责任,检查重点:试卷AB重复度、分数配给情况。检查无误后在试卷流程表上签字认可,并按照学部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给学部教务人员。

  4.教务人员

  学部分管试卷工作的教务人员负责检查命题试卷抬头格式是否使用学校统一的试卷模板,课程名称是否与教学计划的课程名称一致,所属学期是否正确。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命题教师进行修改。检查无误之后交给教学副部主任进行最后环节的检查和签字确认。

  5.教学副部主任

  教学副部主任负责检查与督促各系部按时上交试卷,检查试卷是否符合命题要求,并指定每门课程的正考试卷和备用或补考试卷,确认无误后在试卷流程表上签字,交学部教务人员送印。

  6.学校印刷部门

  分管试卷的教务人员确定每门课程期末试卷的油印份数,并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将试卷送到学校文印部门印刷,及时取回并锁入铁皮柜内妥善保管,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试卷批阅注意事项:

  1.试卷批阅实行责任制。流水阅卷的责任人由系部认定,原则上总分责任人为任课教师,各题责任人为阅卷教师;教师个人阅卷的责任人为教师本人。

  2.试卷必须使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进行批阅,试卷批阅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给分。

  3.阅卷人须在小题右侧注明扣分情况,用减分表示:如-1、-2等;在大题左侧注明该部分总得分,用加号表示,并画圈。

  ----如:+⑧ 一、填充题: (共 10分,每小题 1分。 )

  ----流水阅卷需在相应题目前注明阅卷教师姓名。(或者在该门课程标答评分标准上相应题目前注明)

  外语类补充说明:

  ----答题纸右上角登分处按照“主观题得分”+“客观题得分”=“总分”式样写。

  ----答题卡请按要求填写答题卡袋上的内容,另注明任课教师姓名

  4.试卷总得分应为各大题实际得分数相加,记录在标题成绩栏中。如:成绩:90。

  5.在批阅试卷过程中,给分要慎重,分数记录(试卷或成绩登记表上)一旦确认再要有任何改动,阅卷教师必须在改动处签名。

  6.阅卷登分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将本人签名的成绩登记表打印件一份放入试卷袋内。

  7.考试(查)题目在试卷上而在盘片作答案的考试形式,学生成绩必须在试卷上表示(表示方法同二、三款)。

  8.参与流水阅卷的教师须听从阅卷负责人的指挥,在统一地点、统一时间共同完成批改任务。为确保阅卷工作的顺利进行,教师不得擅自将试卷带离学校。

  9.期末试卷批阅及成绩上传须在考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完成,流水阅卷的量大面广公共基础课成绩上传最多不得超过5天。

  10.成绩上传之后,若发现成绩有误,教师须及时填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绩修改申请表”,由学部审核批准之后,提交教务处审批和修改。

  三、试卷存档管理细则:

  1.试卷袋资料(试卷袋内须包括下列材料,并按以下次序叠放)

  1)试卷(或答题纸)(请按照成绩单所列学生名单依次排列)

  2)答题卡袋(含答题卡和答题卡成绩单)

  3)成绩单一份(打印版,须任课教师签字)

  4)空白试卷一份

  5)评分标准(标答)一份

  6)作文评分标准一份

  7)质量分析表一份(质量分析表的分数统计是指卷面分,分析内容应当包含试题分析学生答题情况分析,字数不得少于30字,打印后交系部主任签名。)

  8)教学手册一本。(须有考勤和作业等平时成绩记录)

  2.凡大作业、上机考及实践环节课程须在试卷袋内提交学生大作业、实验报告或光盘等与成绩有关的资料一并存档。

  3.凡首次申请变动总评成绩比例的课程,以及其他总评成绩非3:7或4:6比例的课程,须提前将“总评成绩评定说明”提交学部教学副部主任审批签字后,放入试卷袋内存档。

  4.本学期末放假之前,教务人员下发各系部期末试卷清单给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师须按系主任要求,在指定日期和指定地点将试卷袋统一交由系部进行登记和保管。

  5.下学期开学后各系部开展试卷自查工作,并于补考结束后第2周周三将试卷AB卷按试卷清单排序后提交学部分管试卷工作的教务负责人。

  6.补考结束之后,任课教师须将正考和补考成绩单各打印一份并签字后交学部教务。命题教师须将期末试卷A、B卷及评分标准的电子稿交系主任汇总并刻录成光盘提交学部教务存档。

  7.补考结束之后,抽考课程的命题教师还须将抽考课程的AB卷、标答和抽考小结电子稿提交给教学副部主任以备及时上交教务处。

  8.分管试卷工作的教务人员负责进行学部试卷的统一整理和归档,做好准备工作迎接督导检查。

  四、说明:

  本管理规定经文理学部部务会讨论通过后正式颁布执行。

  文理学部    

  201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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